會有這麼一個人,不在乎醜陋的外在,真實深切地愛上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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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看書的類型會隨成長而改變。在國中、高中那階段,幾乎每一個女孩都愛看言情小說,書中描繪著浪漫憧憬,每一顆純潔無暇的心都渴望戀愛,或許明瞭小說終是小說、偶像劇僅是偶像劇,但嚮往白馬王子出現的美輪美奐,現實阻抑不了愛作夢的夢幻少女。
國中以前,生活裡只有親情和少許的友情,對愛情完全沒有感覺,當一個五年級的學長在西洋情人節當天,站在我面前說:「I Love You.」跟著遞上三顆金莎巧克力,我只是笑,然後說:「呵!謝謝你的巧克力,你說什麼?我聽不懂耶!」尚在四年級階段怎懂得英文,問了別人才知道他說的是「我愛妳」,經過翻譯,心裡仍無悸動,既然愛就愛啊,為什麼要講英文?我不明白他的愛和爸媽的愛有何差距?為何害怕而不敢直接講中文?
記得初踏入國中校園,走到偌大的操場,這裡不別於小學,好多較高的籃球架,一對男女共坐在籃球架下,太陽這麼大,不打球到樹蔭下玩耍,要打球就起身運動,為什麼要坐在偏遠籃球架下的小框框裡?為什麼要在那個小世界裡拉拉手?後來…問了同學,他說,籃球隊員喜歡打完球,和貼心的女友坐在籃球架下,汗水淋漓地談情說愛。原來他們在進行愛,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愛情存在。